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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二十章 榷场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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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说,这酒叫甚,也给哥哥留一坛。”

    “你放心,哥哥不贪你这酒钱,你这酒多少钱,尽管跟我说。”

    听着官吏胸膛拍的响彻,刘然只能拱手道:“常人来,这酒定要贵一些,哥哥要,那便五十文一斤便可。”

    一听这话,官吏喜笑颜开,“这兄弟会做生意,要是在这河州有人寻你麻烦,你便和他说,你的哥哥是徐越。”

    说罢,带着醉醺醺的神态,走进驿站,来到书吏面前,一开口便是满口酒气。

    书吏见此,不由大惊,这青山寨带的酒莫非如此之多,竟连徐越都饮醉了。

    “徐越,你喝了多少?”

    徐越丝毫不在乎道:‘一斤罢了。

    “一斤?”

    一听此话,书吏丝毫不信,要知徐越饮酒的名声,在河州这一代,可谓是无人超越,他见过一次,徐越从清晨饮至晚间,也未曾醉。

    徐越对此回道:“那酒,是我平生第一次饮,烈的很。”

    徐越言烈的很,书吏不由略有好奇,宋人喜酒,他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不过公务在身,书吏知晓此时,并非是好奇的时候,“徐越,皆是酒么。”

    徐越颔首,“皆是酒。”

    闻言,书吏点了点头,便将刘然所写的文书,将印盖了上去。

    而后,将另一份交给刘然

    刘然接过文书,看了一眼,上面印章有着河州的字样,显然这份文书,从此刻开始,便有了河州律法的管辖,也是一份宋代的契约。

    只要之后出了事,那便能以这份文书找到他,又或是他在河州的货物,出现了问题,也可以这份文书,索要赔偿,或是其他的庇佑。

    这也是河州为了榷场贸易,而制的制度。

    这事,在宋代各地,屡见不鲜,宋代商业颇为繁荣,因此有关于商人之间的制度,非常之多,其中的契约文书,最常见的便是田宅,而刘然昔日便见过田亩的契约。

    将文书收好,刘然对着二人一拜。

一百二十章 榷场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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